11月11日上午,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永昌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并对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包括副处级以上非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检查自己,认真撰写材料,不得走过场;二是对照检查材料要围绕党的政治纪律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四风”方面存在问题与原因剖析、整改意见与措施的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要求以及个人事项报告等为主要内容来展开撰写;三是对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要明确分工,认真负责,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