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31日,省安委办向西安、宝鸡、榆林、汉中、韩城等5个市级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配合做好三项攻坚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函》,明确全省三项攻坚行动第二轮专项督查有关事项。第一督查组督查西安市人民政府,6月6日开始,6月28日结束。第二督查组督查宝鸡市人民政府,6月7日开始,6月26日结束。第三督查组督查汉中市人民政府,6月1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第四督查组督查韩城市人民政府,6月11日开始,6月22日结束。第五督查组督查榆林市人民政府,6月1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