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局发〔2018〕11号
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29号)精神,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决定在全省煤炭行业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实施煤矿安全攻坚、助推追赶超越”为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1日,举行“陕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在媒体发表动员讲话等方式同步启动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在媒体发表文章、专题讲座、巡回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冲击地压细则》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攻坚行动。一是参加省安委办组织的 “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政策吹风会,对煤矿安全攻坚方案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开展煤矿安全攻坚督查活动。6月中下旬,会同陕西煤监局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开展攻坚行动工作进行督查;三是开展煤矿安全攻坚专家排查动员培训。召开专题会议,对煤矿安全攻坚行动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对参加煤矿安全攻坚行动专家排查的各组组长、技术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四是组织专家全面排查。全省组成58个专业组,对照煤矿攻坚行动方案重点排查表,对每处煤矿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问题严肃查处。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安全生产书画展、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活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五)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组织多个宣讲组深入煤矿企业、区队和班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职工提升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煤矿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全省所有煤矿要结合灾害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煤矿在建项目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机械化改造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审批手续、责任落实、基础管理、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灾害防治、工程质量、安全攻坚以及违规建设情况。
(九)开展去产能关闭煤矿专项检查。对2018年引导关闭退出的9处煤矿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复产复工、是否按规定关闭到位、是否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等问题。
(十)参与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加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组织开展的网上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摄影作品展,以及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推出一批导向正确、风格多样、创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安全生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对于获奖的优秀作品,各部门、各单位要予以相应奖励,并通过当地媒体进行推广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内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在媒体上开通安全生产专题、专栏,特别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安全生产知识问答,播放安全生产微视频、公益宣传广告等,提高社会大众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和企业活动中的典型经验;要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及时进行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请分别于5月底前和7月5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省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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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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