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陕西省榆林市恒山区韩岔乡东方红煤矿不顾伤者死活不予看病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7-04-10 |
联系人姓名 | 吴** |
身份证号 | 1422**********7790 |
手机 | 133****0827 |
留言人单位 | 陕西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东方红煤矿项目部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父2016年9月份经人介绍到陕西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东方红煤矿务工。矿方每天用皮卡车接送工人上下班。2016年11月5日11时左右,皮卡车接下班工人 下班,车行出矿井停下,工人下车。车上还有两人未来得及下车。车突然启动。把我父(吴俊旺)从车上摔下来。当时包产量的顾老板和几个工人把我父送到恒山区医院住了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榆林市第一医院。经检查: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 至今住院。 |
回复人名称 | liushengli |
回复时间 | 2017-04-11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属于劳务工伤纠纷,根据政府职能分工,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你向劳动人事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程序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