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实名举报陕西竹园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柳巷煤矿无证开采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7-04-17 |
联系人姓名 | 苏** |
身份证号 | 6127**********1518 |
手机 | 138****6662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陕西竹园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柳巷煤矿厂(以下简称“柳巷煤矿厂”)未经任何行政许可违法开采国家煤炭资源。柳巷煤矿从建矿伊始就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致使该企业多次被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和罚款,该矿于2012年就曾因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而被通报。 据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谢科长透露,“柳巷煤矿厂确实没有采矿许可证,但是其基础建设已经完工,其设施非常完备,目前该厂正在向有关部门报请采矿资质,现处于停产状态。” 然而,柳巷煤矿一直我行我素进行非法开采和生产,经我向相关国家级媒体投诉后,引起司法部主管的《法律与生活》杂志社的高度关注,该杂志社委派记者前往榆林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访调查后,以《榆林一煤矿无证开采致相邻养殖场下沉告危》喂题进行了报道,并引起国内外几十家媒体转载。但是,这并没有阻止柳巷煤矿的开采和生产。 依据《煤炭法》、《矿产资源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属于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须承担包括刑事在内的法律责任。 |
回复人名称 | liushengli |
回复时间 | 2017-04-18 |
回复内容 | 你好:采矿证的办理不在我局,你所反映问题的执法主体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议你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