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神木市鑫轮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开采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8-02-03 |
联系人姓名 | 康** |
身份证号 | 6127**********6370 |
手机 | 152****4553 |
留言人单位 | 神木市鑫轮矿业公司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你好!我是神木市鑫轮矿业公司股东康光平,现实名举报我公司在省级标准化验收阶段仍然用二氧化碳违法开采上层5一2煤,此事发生于2018年元月份,让住矿安检员给神木市能源局举报,神木市能源局给予煤矿22万元罚,在我们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与2017年5月份开始来了一群不名身份的人来管理煤矿,侵犯了我们的股东权利来开采煤矿,在这种环境下请贵单位给予下发停矿通知单不予生产,如果出了重大安全隐患我们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望贵单位在省级标准化验收不予过关。 |
回复人名称 | liushengli |
回复时间 | 2018-02-05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反映的违法开采5-2煤层的问题,我们会进行查处;股东之间的权利纠纷,请你通过协商或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因此下发其它方面的处罚决定,没有依据,也没有道理;标准化验收有专门的规定,不是由个人所能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