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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b63365挎包2017年追赶超越方案
2016-12-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160056-6/201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pbb63365挎包  公开日期  2016-12-20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的通知》(陕字[2016]84号)精神,推动全省煤炭生产安全工作争先进位,实现新突破、新跨越,特制定我局追赶超越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为总纲领、总遵循,紧紧围绕煤炭生产和安全两大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优质资源矿井建设,积极释放先进产能,促进煤炭产量稳定和增长;始终扭住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加强重点矿井监管、重大灾害治理、安全风险管控、安全责任落实等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追赶超越目标

(一)煤炭产量。全省煤炭产量达到5.1亿吨以上,稳定保持全国第三位次,在全国煤炭总量中的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煤矿安全。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位列全国前五名。

三、形势分析

(一)煤炭生产。2012年下半年以来,煤炭经济持续下行,加之去产能等因素影响,我省煤炭产量2014年、2015年连续下降。2015年,全省产煤50236万吨,比2014年下降2.5%;2016年,全省煤炭产量预计49000万吨左右,同比下降4.2%。明年国家将继续实行严格的煤炭去产能政策,加之市场不确定因素,2017年煤炭产量要达到5.1亿吨仍面临很大困难。另一方面,我省作为国家重要煤炭、煤电基地,国家“十三五”期间稳步推进鄂尔多斯、陕北等大型煤电基地规划建设,有序推进陕北、神东、黄陇等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等战略实施,特别是我省6350万吨能力建设项目的续建,10处3660万吨规模项目通过产能置换,获得核准,2170万吨产能建成,将为煤炭产量增加提供保障。

(二)煤矿安全。2016年1-11月,全省煤矿发生事故14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0.075,全国排名第六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兼并整合、改造提升,机械、自动化和重大灾害防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县安全治本攻坚、安全基础建设等工作,全省煤矿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煤矿安全在全国位次逐年提高。但客观分析,我省煤矿安全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监管压力越来越大。随着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涨,煤矿企业尤其是民营煤矿生产冲动强烈,加之过去几年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形成了一定安全欠帐,引发事故因素增加;二是煤矿灾害越来越严重。榆林地区236处民营煤矿产量达到2亿多吨,由于过去采用房柱式采煤方式留下了大量采空悬顶区,大冒顶灾害频繁发生;“十一五”以来,彬长矿区形成了5000万吨能力,但骨干企业全为高瓦斯矿井,冲击地压、水害、自然发火等重大灾害非常严重;韩城矿区主力矿井全为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铜川北区、黄陵矿区矿井煤油汽共生。三是市县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市县煤矿管理部门负责人懂专业的不多,部门专业人员仅占总数的16.2%,很难有效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要实现明年煤矿安全目标,必须做出艰苦努力。

四、主要工作

(一)加快产能建设步伐,实现煤炭产量稳步增长

1.加快新井建设。全面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全力推进6350万吨能力项目续建工作。2017年建成煤矿14处,新增能力2170万吨,其中新建煤矿4处、能力1540万吨,整合煤矿10处、能力630万吨。

2.积极释放先进产能。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主动和国家相关部委衔接,配合做好优质资源煤矿项目审批、核准等工作;对审批手续不全,但已申报国家核准的12处5560万吨能力煤矿建设项目组织现场检查,现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组织进行试生产,释放先进产能。

3.加强生产组织和监管。指导煤炭企业合理生产布局,优化劳动组织,积极按照33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组织前几年因效益不佳,长期停产停工61处煤矿加快问题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复产复工。

(二)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努力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4.强化重大灾害预防。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理念,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双十条”和以抽采为主的瓦斯综合治理规定,认真落实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不超过5m3/min、3m3/min规定及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和按事故处理措施,严查无风微风作业、违规串联通风和循环风等问题,严防瓦斯事故发生。组织彬长、麟北矿区12处冲击地压危害矿井认真落实冲击地压防治十条规定,落实综合防冲方案、优化采掘部署,落实在线监测、危险预警、强支强卸等措施。加强开采侏罗纪煤层矿井顶板砂岩水、渭北矿区奥灰水、榆林砂层潜水等灾害预防工作,以落实水害防治十条规定为重点,督促市县落实水害治理方案和措施。严厉查处打击房柱式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悬顶区域隔离、大冒顶预测预报、出现大冒顶征兆提前停产撤人等措施,严防大冒顶事故发生。督促黄陵、彬长、焦坪、陕北矿区开采易自燃发火煤层矿井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全面淘汰木支护,完善矿井、工作面反风系统、井下消防洒水系统,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加强重大危险源研判管控开展民营煤矿通风系统专家技术“会诊”工作,提高矿井通风安全保障水平;组织在全省煤矿开展地质报告修编和以瓦斯灾害严重矿井、受奥灰水、老窑水威胁矿井为主的重大风险评估工作,探明每处矿井瓦斯地质、水文地质、采空区灾害等隐蔽致灾因素;开展重大灾害“会诊”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煤矿认真落实水害、冲击地压、瓦斯等相关灾害治理方案,严格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工作落实。

6.突出监管工作重点。紧盯问题突出的韩城市、神木、府谷、耀州区、麟游、子长、彬县、镇巴等县市和灾害严重的韩城、彬长、铜川矿区,将灾害严重矿井、“十三五”纳入淘汰计划矿井、大矿周边矿井、资源枯竭矿井、技改、机改、整合改造矿井、发生过非法违法行为的矿井等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精准施策,严格执法,严防“想不到”问题引发事故。

7.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在全省煤矿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市县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省计划单列市、省直管县所属煤矿的安全监管;制定对市县煤矿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考核问效,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采取建议吊销安全许可证、警示约谈、曝光、纳入“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事故矿井、重大灾害整治不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矿长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8.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地方煤矿特别是韩城市、神木、府谷县煤矿为重点,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深入开展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利用关闭系统非法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等“五假五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在建矿井安全专项整治,解决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施工、超工期建设、以改造建设为名长期非法违法生产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落实关闭矿井和非法矿井的监管责任,加强巡回检查,严防“黑口子”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9.持续开展重点县安全治本攻坚。组织神木县、白水县、耀州区、澄城县等县(区、市)以零事故为目标,以重特大事故预防为核心,以事故预防、重大灾害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为重点,细化攻坚战方案,扎实落实九项工作,遏制事故发生。

10.深化煤矿安全改革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着力解决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新的工作措施,提高安全工作效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追赶超越”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永昌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长为成员;在局办公室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全面加强“追赶超越”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局长对追赶超越工作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目标责任和工作负直接负责;各处室处长(主任)负第一责任。有关处室要制定详细落实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到岗,抓好每项具体工作、环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事中管理。要结合局年度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中省煤炭企业。建立月度分析、季督查点评、半年考评考核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面加强事中管理。

(四)严格考核问责。充分发挥“三项机制”政策导向指挥棒作用,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对追赶超越目标任务落实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问责,该诫勉的诫勉,该处理的处理,对年度完成情况不好的采取严肃的惩戒措施。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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