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2017-06-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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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局发﹝2017﹞29号 各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43号)精神,现将我省煤炭行业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立足我省“追赶超越”发展,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结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明确的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要组织多个宣讲组深入企业、机关和区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增强,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企业集团要组织煤矿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公示公告。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企业集团要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同步举办“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安全生产书画展示、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活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煤矿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全省所有煤矿要结合本矿灾害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按照《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通知》(陕煤局发﹝2017﹞17号)安排,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省煤管局将在6月组织对市、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主要检查各市、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对措施有力、收效显著的煤矿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并通报表扬;对检查出的隐患、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七)开展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在全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大检查,采取由煤矿企业全面自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矿业公司全面检查、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矿业集团进行抽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对煤矿通风系统、瓦斯防治、防灭火、防尘进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八)开展煤矿在建项目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全省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机械化改造在建项目进行检查,采取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自查整改、市级煤炭管理部门重点核查、省级煤炭监管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审批手续、责任落实、基础管理、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灾害防治、工程质量、安全体检以及违规建设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各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工作,确保宣传有阵地、有投入、有精品、有声势、有氛围,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煤矿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并在宣传月期间采取设置安全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企业、特别是中省属企业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宣传主体责任,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好企业内部的宣传活动,同时,要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各级安委办开展好各项活动的宣传。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手机等传媒平台,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宣传。加大在各类媒体上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和事故警示片的频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和企业活动中的典型经验;要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 各单位请分别于6月5日前和7月5日前将本市、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省煤管局。 联系人:陈朝辉 电话:02987671734 传真:029-87671831 电子邮箱:chenzhaohui0919@163.com pbb63365挎包 2017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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