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b63365挎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 ||||||
2016-12-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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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以局《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主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考核。 二、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局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局考核办公室会同直属机关纪委组织实施。 1.考核等次确定。实行百分制考核,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作出总体评价,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70-79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党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得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 2.总结自评。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局《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对照《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表》内容,全面总结自查,形成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3.组织考核。考核组采取听汇报、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对照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按规定上报,全局通报。 2.凡党风廉政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评为差等次,单位评为较差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局机关处室评定为不合格处室,处室主要负责人不能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3.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pbb63365挎包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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