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局函〔2018〕62号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投资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华电陕西矿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14号)精神,推动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现就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认真开展安全攻坚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对查出问题是否依规处罚问责,并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
(二)市、县是否按《陕西省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攻坚专家排查隐患工作的通知》(陕煤局函〔2018〕46号)组织专家认真开展安全攻坚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及时总结、宣传、上报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分批次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惩戒。
(三)专家排查组排查工作方式、内容、时间是否贯彻中省精神和要求,是否存在查不出重大隐患和问题,只检查不执法问责问题。
(四)市县和企业贯彻《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13号)精神情况。
(五)市县和企业“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三、督查工作安排
(一)县级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煤矿上级公司按照监管关系,对管辖煤矿全面检查督查;
(二)市级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县及市监管煤矿全面检查督查;
(三)省煤管局会同陕西煤监局、省国土厅、发改委、公安厅组成6个督查组,由单位领导带队,对市县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查(分组安排见附件)。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查工作组织。省级督查组对各产煤市、主要产煤县督查工作全覆盖,抽查煤矿不少于5处;市级督查组对产煤县和市属煤矿、灾害严重矿井、问题突出矿井督查工作全覆盖。各县、煤矿上级公司督查组要对管辖煤矿检查督查工作全覆盖。
(二)落实工作责任。督查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14号)、《陕西省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攻坚专家排查隐患工作的通知》(陕煤局函〔2018〕46号)和本通知精神。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向被督查单位通报。
(三)严肃执法问责。各级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执法,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移交地方政府挂牌督办;对煤矿攻坚行动专家排查隐患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要给当地党委、政府通报,责令认真整改。
(四)严格工作纪律。参加督查人员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五)省级各督查组、各市煤矿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省煤矿企业集团请于每周五下午16时前将本周督查情况书面报省煤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陕西煤监局。7月5日前报送本轮督查总结报告(周报和总结内容包括督查情况、典型经验、主要问题和隐患、执法处罚情况等)。
陕西省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 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6月6日
省煤管局联系人:张华,电话、传真:029-87671831
邮箱:5472231@qq.com
陕西煤监局联系人:王从冰,电话:029-87671801
邮箱:156710195@qq.com
附件
省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第二轮督查分组
第一组:陕西煤监局蔺国杰带队,陕西煤监局赵随新、省煤管局侯涛、省国土厅郑春友、省发改委曹长江参加,负责督查榆林市。
第二组:省煤管局何备战带队,省煤管局张晓宏、陕西煤监局王山海参加,负责督查咸阳、汉中市。
第三组:陕西煤监局樊西洋带队,陕西煤监局王兴民、省煤管局张志发参加,负责督查铜川市。
第四组:省煤管局问永忠带队,省煤管局景涛、陕西煤监局武小兵参加,负责督查宝鸡、安康市。
第五组:陕西煤监局高兴宏带队,陕西煤监局李林、省煤管局杨勇、省公安厅张学文参加,负责督查渭南、商洛市。
第六组:省煤管局蔡选良带队,省煤管局孙保民、陕西煤监局马创宏参加,负责督查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