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局发〔2018〕12号
延安市煤炭工业局:
鉴于黄陵县超强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自2013年5月开工以来,除对主斜井井口开挖外,基本未施工,且联系不上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机械化改造工期严重超过规定期限。为规范煤矿建设秩序,严肃建设项目工期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经局煤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2018年第7次会议研究,决定撤消黄陵县超强煤矿机械化改造资格,煤矿生产能力按改造前计算,并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从5月21日至6月20日。请你局和黄陵县煤炭局通知超强煤矿负责人,在2018年6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pbb63365挎包
2018年5月19日
pbb63365挎包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
经办人:杨德明 电话:87671733